close
這個壞小孩~~又闖禍了
前幾天接到"交通部台中區監理所"的裁決書
在97年6月15日~~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
不知 如果當時繳費要多少錢
但是 因為他沒繳 置之不理 所以罰款變$4500
而且要在97年12月27日前繳納
否則 依法移送強制執行
接到這封信時~~~晴天霹靂
並且告訴帥哥說: 之前已經有一次而且是&6000多
還要爸爸跟著一起去上課(因為未成年) 現在又一張
我沒錢幫你繳了~~~怎麼辦呢?
看他一臉的愧疚樣~~~
寶貝姐姐說了: 好啦! 媽媽我先借他
但是~~他領薪水後 一定要先還我喔!
否則~~我就都沒錢了
帥哥~~看到嗎?
姐姐~~真的很疼你的
現在~~她還是待業中 仍有心的替你先墊這筆罰款
媽媽知道~~其實 你的內心深處還是很保護姐姐的
只是~~你比較不善表達
記得~~只要你對姐姐偶爾說話的不禮貌 改進一下
我想~~那就是你對他表達出最棒 最贊 最王道的方式了
你一定可以的 對罷!
寶貝~~謝謝妳 替媽媽給弟弟上了一課
我跟爸爸都很高興~~妳的懂事及貼心
知道 妳也很認真的在找適合自己的工作
要小心職場上的陷井
我們還是那句話~~凡事但求無愧於心 只在於盡心盡力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